为了抓好新教师培养工作,使新教师迅速提高教学水平,掌握教学规律和教学技能,尽快适应并做好教育教学本职工作,成长为忠于教育事业,具有高尚师德和坚守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思想,理论以及教学艺术与技能的合格教师,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1.新进教师(或无教学经验)完成校教学培训中心组织的新教师培训会后,需要向学院汇报培训心得及培训成绩,培训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聘任岗位职务的重要依据。
2.新教师培训合格后三年内,必须参加校教学培训中心组织的教学业务培训。同时具备资格申请: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职称、优秀主讲教师、各类校级奖教金、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3.新进教师由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小组决定其所授课程,由学院组织就规定章节内容在规定时间进行试讲,就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语言与生动性等几个方面分别打分。试讲成绩与个人其他条件结合一并考虑。试讲通过后,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同意,方可安排讲授相关的课程,并签属学院教学承诺书。
4.在授课期间,学院安排相应指导教师(系主任、副教授、教授等),新老教师结对子,实行“传、帮、带”制度。对新进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打下扎实基本功。教学常规制度、教学计划的撰写、新教案的撰写、课堂教学基本技巧(课堂导入、知识过渡、教材处理、双边活动、课堂小结、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跟踪辅导等)、课堂家与技巧、有效教学基本理念、评课、多媒体课件制作与平台操作等。指导教师一学期内听新开课教师课的次数一般不少于5次,并要求做好听课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帮助讲课教师改进。学期末,学院结合学生的评价,组织专家对该教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校教学培训中心备案。在此期间,新进教师与所有教师一样,接受教学督导组就教学质量、课堂效果、教学规范、教学纪律等方面的监督与指导。
5.每学期定期检查新教师教案,提出规范要求。
6.实行新教师工作坐班制度,定时不定时检查,检查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7.新教师三年内每学期汇报课制度,教研室教师参加听课,课后集体评议,总结经验教训。
8.新教师每学期听课20节,定期上交听课记录。
9.鼓励青年教师根据学校和学院需要进修、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