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环节,是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主要途径,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经验、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是通过课堂教学活动体现出来的。开展听课活动可以加强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教师相互学习交流,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除了有学校教务处聘请的专家、督导听课以外,外语学院每学期也会聘请校内、校外的专家和督导数名,对外语学院全体任课教师进行教学检查及听课。
外语学院听课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马建华
组员:王爱民 张 威 张国华 吴宪忠 宋银秋
一、听课与评价目的
为规范教学,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学督导制度和教师听课制度。
二、听课与评价要求
1.督导或专家要保证每学期完成外语学院所有任课教师至少一次听课任务。听课者在听课前要了解教学进度、教学内容等有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有准备地听课,以提高听课效果。
2.听课人员必须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就坐,听课时,不得互相谈论,不得在教室里走动,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3.听课时,要认真填写好听课记录,要有评价性意见。在肯定主要优点的同时,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4.听课人员课间应注意收集学生对教学内容、教材及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可以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的反映,但不得在学生面前对授课教师进行否定性评价。
5.听课后,听课人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面对面交换意见,或将听课意见以适当方式反馈给任课教师,帮助其改进教学工作。
6.在听课活动结束后,听课人员需提供对整个专业所有被听教师的授课情况的整体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