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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

时间:2017年02月26日

为了提高实习质量,增强实习效果,鼓励和表彰在实习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实习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实习生评选对象及评选标准

1.评选对象

本年度实习的学生。

2. 评选标准

(1) 组织纪律(20%)。

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请假时间累积不超过一周,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

(2) 学习态度(20%)。

态度认真、谦虚,勤奋好学,紧密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

(3) 实习考核(40%)。

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成绩优秀;

(4) 综合素质(20%)。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受到实习小组、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的好评。

二、评选程序

1.实习指导教师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初步人选,报院实习领导小组审议。

2.自主实习的参评学生由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经实习单位给出评价,加盖公章后 交实习指导教师初审。

3.实习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正式名单和学生实习材料进行逐人审核,并提交主管院长审批,确定院级优秀实习生人选。

三、评选的比例、时间及要求

1.优秀实习生每年评选一次,时间一般在每年4月份进行。

2.评选优秀实习生的比例应控制在实习生总数的15%左右。

3.实习指导教师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获合同者,优先考虑。

四、奖励

1.学院为优秀实习生颁发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并发文通报表彰。

2.填写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一份,归入个人档案。

3.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发放奖助学金、发展党员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