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项材料是否齐全
1、发展对象材料有: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群众推荐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公示情况、党校培训考核表及结业证书、考察期间学习成绩、奖惩情况、政审材料、政审报告、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积极分子备案表、发展对象备案表、发展党员预审表等。
2、接收预备党员材料有:《入党志愿书》、支部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结果汇总表等。
3、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有:《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预备期间学习成绩、表决结果汇总表等。
二、是否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规定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是否年满十八周岁;
2、是否经过推优,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是否满6个月;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是否满一年,是否每半年考察一次;
4、公示、民主测评、征求群众意见是否存在问题,相应的时间、票数是否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一致;
5、发展对象是否经过党校培训并结业;
6、函调是否有问题,是否加盖党组织公章,而非行政章,回函时间是否在确定发展对象之后;
7、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否已达到规定要求,是否违纪违规;
8、支部大会会议记录中时间、票数是否与相应材料中的时间、票数相一致。
三、材料整理是否严肃、认真、细致,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表格项目有否漏填,所填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2、各表所填写有关评价、意见、鉴定的内容是否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3、有关表决情况是否清楚、规范;
4、能否按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是否存在突击现象,内容有否联系本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填表时应按实际汇报时间填写,对拖延、缺交思想汇报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组织观念教育。情况严重的可延长考察期);
5、材料是否均用本人书写,禁用计算机打印;
6、字迹是否清楚、工整,无乱涂乱改;
7、表格中该签名盖章的是否签名盖章;
四、抽查会议记录事项
1、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其他列席人员名单。
2、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与填表情况是否一致。
3、本人是否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
4、会议程序是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