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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17年01月20日

各学院、各部门:

依据2012年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于2017年组织开展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吉林省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调动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并实现我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用和转化,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服务,促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成果申报

省第十一届社科奖评审内容、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凡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符合《细则》规定成果均可申报。为了鼓励多出精品,提高省社科奖在全国的竞争力,本届评奖向高端成果倾斜,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获奖数量有所减少。

三、成果申报和初评组设立

依据《条例》规定,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下设成果评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授权省属学会、各市(州)社科联及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细则》有关规定,做好本团体、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动员、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工作。省评奖办将在各单位申报结果基础上,结合申报情况成立若干初评组,具体情况由评奖办在申报结束后确定。

四、申报程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首先须登录吉林社科联网(http://jlskl.cn/) 社科评奖栏目下的网上申报模块(http://222.168.15.252:7001/sbxt/zjlogin/index.jsp)并实名注册(注册时所属申报单位名称选择“长春师范大学”,所属申报单位(学会)授权码填写:1484532909516后填写个人申报信息(详见申报者操作手册),系统确认通过后,须打印纸质申报表二份并同时提交成果原件、隐去作者单位和姓名的复印件、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各1份)。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须报送的材料有:

1.经系统确认后打印《申报表》一式二份。

2.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目录和正文要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

3.内容提要1份,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

4.申报表中填写的评价、采用、转载、引用、立项、获奖等内容须附佐证材料1份,佐证材料需列出目录见附件4(转载等情况不用开证明,网页截图即可)。

5.以上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材料较多可胶装。请将以上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

六、其他事宜

1.请申报人于2月28上午前完成系统提交,科研处将于2月28日下午统一进行审核,各单位于3月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2.地点:教学综合楼921室

3.联系人:曹威、宋玥蔷

4.联系电话:86168710

科研处

2017-01-20

附件:省社科奖附件.zip(10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