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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师范大学家具报修的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证我校教学、科研及办公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各部门将本部门需要维修的家具上报资产管理处维修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一、维修范围及内容:

办公类家具:办公桌椅、沙发茶几、会议桌椅、文件柜等。

教学科研类家具:学生桌椅、电脑桌椅、排桌、排椅、实验台柜、实验凳、讲桌、讲台、黑板等。

公用类家具:图书架、阅览台、阅览椅等。

二、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安排人员统计需维修的家具,以部门为单位于1月6日下班前务必将《长春师范大学家具维修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资产管理处维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907室(电话:86168383 EMAIL:124499209@qq.com)。

三、有关要求

1.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各部门派专人对本部门家具进行排查,并按要求上报家具维修申请。

2.对各部门家具报修情况,由资产管理处维修管理科进行汇总,研究确定维修时间后,提前告知维修联系人。同时为保证维修质量,维修工作完成后由各单位维修联系人进行验收签字。

3.如因未及时上报,影响正常教学等情况,责任自负。

4.附件:长春师范大学家具维修申报表.doc(28.5 KB)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