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证我校教学、科研及办公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各部门将本部门需要维修的家具上报资产管理处维修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一、维修范围及内容:
办公类家具:办公桌椅、沙发茶几、会议桌椅、文件柜等。
教学科研类家具:学生桌椅、电脑桌椅、排桌、排椅、实验台柜、实验凳、讲桌、讲台、黑板等。
公用类家具:图书架、阅览台、阅览椅等。
二、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安排人员统计需维修的家具,以部门为单位于1月6日下班前务必将《长春师范大学家具维修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资产管理处维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907室(电话:86168383 EMAIL:124499209@qq.com)。
三、有关要求
1.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各部门派专人对本部门家具进行排查,并按要求上报家具维修申请。
2.对各部门家具报修情况,由资产管理处维修管理科进行汇总,研究确定维修时间后,提前告知维修联系人。同时为保证维修质量,维修工作完成后由各单位维修联系人进行验收签字。
3.如因未及时上报,影响正常教学等情况,责任自负。
4.附件:长春师范大学家具维修申报表.doc(28.5 KB)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30日